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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28日 13:36

目录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第二节  “十四五”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消防法治建设

第二节  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第三节  强化火灾防范措施

第四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节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第六节  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第七节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八节  深化基础信息支撑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

第二节  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工程

第三节  消防救援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第四节  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第五节  地方消防力量壮大工程

第六节  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第七节  战勤物资保障综合支撑工程

第八节  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明确职责任务

第三节  加强政策保障

第四节  加强考核问效

延边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当前,延边正处在全面开启“十四五”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延边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是全州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引领全州消防救援队伍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铸魂建队,践行竭诚为民宗旨,深入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加快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维护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州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顺利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融入延边经济发展与公共安全战略全局,推动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和队伍建设实现“夯基础、强效能,增后劲、促升级,大发展、护民生”战略目标,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政办发〔2021〕46号)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延州政发〔2021〕5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全州消防安全工作围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抓手,切实推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居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逐步提高,全州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社会面抵御火灾的能力显著增强。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有效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延边州消防领域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延边州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政府及部门季度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协调督导、验收考评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运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微型消防站建设、巡更打点设备和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等制度措施有效落实,以“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成效显著。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开展了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商住综合楼、养老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洗浴汗蒸及足疗类场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夏秋季消防安全检查等常态化整治,多部门协同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电气火灾、老旧小区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探索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下的消防监督工作,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州累计检查社会单位12.8万余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万余处,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21家,开通并累计处理“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577起,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改善。

——消防基础建设应用不断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投入消防经费4.91亿元,新建消防站5座、训练馆6个、训练塔(楼)4座,新增消防车42辆、消防装备器材31258件(套),配齐了前突通信车、卫星电话以及通信图传等设备,全州城区及乡镇350m无线通信覆盖率达到90%,消防信息化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新建市政消火栓352座,消防水鹤107座,总数分别达986座和246座,在139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消防水池取水口,借助农村饮水工程改造消防取水口1355个。推动消防安全领域发明创新,1项科研计划项目获得公安部基层技术革新奖三等奖,将智慧消防融入“雪亮工程”,实现了消防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初步应用。

——消防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全州94个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建立运行,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106名,91个公安派出所所长兼任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完善了91个大网格、1225个中网格、4760个小网格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64乡镇、1006个村屯的10万余户落实了“十户联防”措施。建设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169个、重点单位微型站973家、派出所微型站46个、警务巡逻流动微型站66个。“十三五”期间,全州新征召消防文员36名,累计达到100名,一线消防监督管理力量进一步充实。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快速发展。科学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基本建设扩容提质,投入5000余万元新建和龙边合区南坪消防站、延吉空港经济开发区消防站、敦化化工产业园消防站等。截止“十三五”期末,全州共建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30支,队员423人。其中,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4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2支,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4支,消防救援联勤联战体系不断完善。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社会应急力量协同配合”的应急联动机制,组建了高层、地下(隧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地震、水域、山岳、疫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支队级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队,6个中心消防救援站建设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全州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11245次,出动指战员11.9749万人次,出动消防车辆2.4352万辆次,救出2138人,疏散4613人,抢救财产价值1.2961亿元,圆满完成了国庆70周年消防安保、“5.17”敦白客专隧道火灾、“9.10”大荒沟大客车侧翻、抗击台风“狮子山”“利奇马”“罗莎”“巴威”“美莎克”“海神”等抗洪救灾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州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七进”工作,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新生军训、文化下乡活动,每年部署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暑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主题活动。全州建成2座消防主题公园、5家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年均刊播、发送消防公益广告1万余条(次),发送安全提示信息200万余条(次),营造了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十四五”消防救援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全州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建设成效明显。但是,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社会抵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依然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器材建设、信息通信建设等难以完全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未来五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变化等将使全州消防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四五”时期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随着我州旅游兴州、乡村振兴、质量兴州等转型发展工作扎实推进,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求下,如何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消防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由于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现象越发凸显,消防站数量不足、消防车辆性能偏低且专勤类消防车配备不足、消防水源建设滞后等问题不容忽视。

——火灾风险形势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火灾风险和致灾因素持续增加,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等导致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放火案件有逐年递增的趋势,火灾隐患“减存量、控增量”的压力较大,火灾形势严峻性不容忽视。

——乡村振兴战略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州农村火灾年均起数占全州火灾总起数的45%左右,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管理体系不健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清一改一建”全面推进,在农村电商经济蓬勃发展、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改变等新形势新变化的影响下,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消防职能定位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地震、洪涝、雪灾、风灾、危化品泄漏、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疫情等特殊灾害事故和高层、地下、大型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特大火灾事故风险依然严峻,职能拓展和致灾因素不断增多带来的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短板弱项,应急救援响应机制不够迅速,指挥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灭火救援器材装备不够精良,无法发挥最大作用,应对艰巨性、复杂性救援任务的器材装备配置还有所欠缺。

——“智慧消防”建设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全州抢抓5g规模商用契机,加快布局5g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依托“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推动“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对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推动传统消防救援工作优化升级带来新挑战,消防救援工作迫切需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能转换、机制优化、资源整合,为应急救援实战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和关于东北振兴、安全生产等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规划部署,紧紧围绕构筑“一核、两极、多点支撑”的产业空间部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立足消防救援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特征、新变化,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破解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持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消防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巩固发展延边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将消防事业发展置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整体工作中来谋划,紧密结合产业强州战略、推进绿色转型、深化改革开放、夯实生态基础、提升治理效能等工作要求,通过优化顶层设计、科学风险评估、合理规划布局、配置基础设施等方式统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努力实现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服务民生与保障大局相结合。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为延边州打造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开发开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通道占堵、消防设施损毁、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着力解决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在火灾中伤亡多的“小火亡人”问题,持续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坚持精准防控与补齐短板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基层消防工作力量不足、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备、全民火灾防范意识不高等难题和老旧小区、棚户区、农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火灾风险高的场所区域,找准深层次原因,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强化消防队站建设、增强基层消防力量、加快消防设施建设、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做到消防基础设施与旧城改造同步实施。

——坚持精准执法与科技驱动相结合。立足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雪亮工程”等智慧化监管手段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新型监管模式,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全面适应“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出台精准服务措施,让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实。

——坚持立足实战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强化党委政府对消防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从“全灾种、大应急”的消防救援工作需求出发,建强专业化队伍,配强专业化装备器材,突出专业训练,加强技战术研究,完善专业化训练设施,提升多部门单位合成作战效能,打造与职能定位相匹配的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火灾形势保持进一步稳定。从根本上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预防较大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着力防控“小火亡人”,火灾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亡人、伤人四项指标持续平稳。

——消防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地方性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符合延边地域特点的消防法规,健全完善地方消防标准体系。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严格落实《延边州消防领域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完善消防诚信体系建设,打通政务数据通道,将消防信用信息在平台发布,实现各部门对消防信用信息查询和交流无障碍,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提升消防信用监管效能。

——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出台《延边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会、消防救援委员会“两个平台”统筹协调作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常态化开展隐患通报、会商研判、函告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督导、联合执法,构建完善的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新格局。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补充消防基层力量,提升网格管理实效。实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行业条线监管,行业系统监管水平持续增强。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消防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装备建设、应急物资资金投入,消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逐步建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基建设施、装备体系、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和战勤保障体系。按照城市建成区面积科学建设消防站和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科学编制、修订、实施城乡消防规划,消防车辆结构更加优化、消防装备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地震、水域、山岳等特种装备建设,分灾种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完善与信息发展建设同步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大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与保障力度,构建“地方队”与“国家队”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增强远距离供水及城市排涝基础装备建设,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增添远程供水系统或大流量排涝设备,加强“全灾种、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全民消防意识进一步提升。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提高新媒体宣传影响力。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针对性宣传,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整体提升。

——消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消防大数据管理平台全面建成,智能化、专业化消防移动业务系统广泛应用,各级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指挥调度体系建成应用,基础信息支撑研判决策、精准防控、规范管理等符合新形势下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消防法治建设

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构建完善消防法制体系,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暂行规定》等规章以及配套标准制度为契机,加快推进消防法治化进程,组织开展地方性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地域特点的消防法规,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强化消防监督执法法治化建设,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

深入推进消防服务改革。结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移交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建立完善消防执法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综合监管,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的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告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强化对大型公众聚集等重点场所源头监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消防服务质效。强化部门政务信息互通,简化办事程序、压减消防审批时限,实现消防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立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消防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消防信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完善消防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全省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按照《延边州消防领域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打通政务数据通道,定期将消防许可、处罚、重大火灾隐患等信用信息在平台进行发布,实现各部门对消防信用信息查询和交流无障碍,将负有火灾事故责任的单位及人员、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企业、注册消防工程师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积极督促、引导失信单位和个人纠正不当行为,指导协助社会单位和个人规范修复,提升消防信用监管效能。

第二节  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落实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持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2022年,制定出台《延边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州、县(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救援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双定期”制度,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州县两级消防救援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定期研判、挂牌督办、定期考核、责任倒查、警示约谈、抄告反馈等机制。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推动将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纳入对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推进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纳入行业安全生产规定措施、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之中,建立完善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分析评估、联合执法、移交查办等工作制度,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十四五”期末,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力争达标率100%。

落实基层消防组织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结合新时代消防工作形势任务,全面强化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进一步实体化运行,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消防体制改革要求,鼓励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文员纳入政府统一编制管理。争取地方事业编制专项用于防火工作,推动各地公安派出所所长任消防救援委员会副主任,消防救援机构派出专职消防文员,配齐工作人员,深化企业微信消防工作社会协作系统录入应用。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保证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将乡镇政府专职队伍执勤灭火、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持续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网格化管理嵌入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及时调整大中小三级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实施动态管理,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2年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

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制度化、标识化管理,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建立“吹哨人”制度,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保证完好率。推动集团、连锁经营的企业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配齐消防器材设施。

严格消防责任追究。落实火灾责任追究配套办法,明确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的责任主体,强化对属地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及个人的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行刑衔接机制,依法严惩消防安全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执法震慑力。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节  强化火灾防范措施

强化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各级政府每半年对本地火灾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针对风险点和危险源制定对策措施。各行业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火灾形势,依据风险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治理。推动社会单位及时分析研判本单位火灾风险,从严落实源头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水平。

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在重要节日节点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开展针对性的错时检查。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目标,将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纳入安委会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班推进的工作调度机制,分行业、分领域狠抓落实,跟踪问题隐

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压实各方责任。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提升消防治理能力为重要抓手,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和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消防基层基础能力、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部门、住建部门工作协作水平,坚决防止消防安全源头失控而产生新的先天性隐患,确保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2021年完成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2022年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效,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制度机制成果。

精准实施风险隐患治理。推动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为单位,紧盯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消防监管薄弱环节,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分类施策、分类整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寄宿制学校、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等火灾高风险场所,适时采取多部门联合排查、集中整治等方式,着力解决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失、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不畅、违规用火用电、占堵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本领域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落实针对性火灾风险管控措施。运用督办、曝光、约谈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重大火灾隐患久拖未改问题,明确多产权、无产权条件下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优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 监管”、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一体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等高危火灾风险单位和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社会化消防工作协作平台,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监管。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质效,形成规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之间的协作监管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抽查,从源头上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作战指挥体系。完善以消防救援部门灭火救援指挥部为中心的作战指挥体系,着力完善支队级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岗位的实战能力,全面实现实体化运转、战斗化准备、快速化反应、专业化指挥的战备救援目标;完善大队级指挥机构,2021年底前全州各地全部建立大队级指挥组,实现与支队级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构架相匹配。在关键指挥岗位选拔任用一批专业骨干人才,按编制配齐灭火救援指挥部人员。坚持灭火救援指挥能力培训机制,每年分层级开展指挥员基地化集中轮训,每年对全体指挥员培训一次。2022年底前,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消防接处警系统,逐步构建通信指挥模式。2023年底前,参照总队专业骨干人才培养选拔模式,完成支队本级初、中级专业骨干人才培养选拔。

健全专业训练体系。健全以实战需求为导向的消防救援专业化训练体系,建立专业示范示教队伍,2022年底前,组建1支不少于15人的示范示教实体分队,具备灭火救援单兵、班组基础技术和车辆装备操作培训的组训能力。全州各实训基地全面启动运行,定期开展基地化轮训。

推进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各级政府对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增加队伍员额,优化力量布局,强化装备配备,提升多灾种综合救援能力。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城市消防救援站人员缺额。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实现乡镇社区全覆盖。制定出台地方专职消防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招录退出、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通过协调指导、组织培训、资格认定、联合共建等手段,规范整合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立健全荣誉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专职消防力量与各级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地震、气象、水利、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提高战时协同作战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建设小型消防救援站。

打造新型智能指挥中心。以消防救援指挥中心为载体,完成智能化接处警系统建设任务,优化接警调度席位、功能分区、综合显示等基础硬件环境;依托“雪亮工程”智慧化监管系统、灭火救援作战指挥平台、信息上报系统、全国火灾录入管理系统,完善实战指挥平台建设,实现消防智能指挥;进一步落实信息管理管理网络化、力量调派高效化、联勤联动精准化、物联应用实战化、平台使用全员化的调度工作要求;发生灾害后,作战、指挥、通信、战勤等部门第一时间相应,根据职责分工,有序、有效、有力协作开展信息研判和指挥调度,为各级领导和一线指挥员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辅助决策支持。战后根据救援处置情况,修正完善各环节的工作规程,优化力量调度、技战术措施、指挥通信、协同配合等重点内容,及时编入智能指挥系统,提高指挥系统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战性。

第五节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切实加大装备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装备建设、应急物资资金投入,逐步建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促进消防救援核心战斗力生成。优化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2021年,所有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达到标准要求。

保障基础装备配备。加强防护装备配备和备份,有针对性地配备水域、冰面、山岳、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大体量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火灾,重点配备举高、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高风压排烟、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等消防车辆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便携破拆、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

加快专业化装备配备。针对地质灾害,重点配备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全地形运输、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装备;针对水域救援,重点配备专业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等装备;针对山岳救援,重点配备专业防护、搜索定位、远距通信、绳索救援、人员转运等装备。加强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针对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加强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铲冰除雪、远程投送、应急通信、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

加强训练装备配备。推行消防车辆、水泵及工程设备仿真操纵装置,真火、烟热训练装置等模拟训练装备。探索利用计算机、vr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装备、交互式信息平台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虚拟仿真训练。配备化学防护服、侦检器材、无人机等易损高价值防护装备和高精尖装备的仿真模拟训练系统。

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和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有计划地采购一批装备、器材、应急物资和灭火剂,战时根据任务需要应急调拨。进一步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大型机械联勤保障,建立动态存储、应急供应、售后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联动网络响应机制;推动战勤保障训练由“模拟训练型”向“户外实战型”转变,紧跟总队跨区域演练部署开展,建立重大灾害事故后勤保障案例评判制度。

第六节  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推动编修落实消防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救援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力量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保障规划落地,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及时组织所有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消防、自然资源等部门跟踪各地消防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年度专项督查,推动专项规划内容落实落地。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由当地政府出资,依托辖区内主要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内部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将农村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切实提升消防水源建设水平。

加强消防救援站建设。根据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结合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消防站布点规划,完善战勤保障和综合训练体系。2021年,新建汪清县复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025年,新建图们市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2023年,新建珲春市林北街消防队、安图县万宝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024年,新建汪清县鸡冠乡政府专职消防队。

构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完成指挥调度网络升级、配齐配强关键的公专网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满足极端恶劣条件下应急救援现场融合通信需要。各级调度指挥网带宽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要求。升级ipv4应用,加快推进ipv6应用,提升链路利用率和可靠性。2021年,配齐配强自主网设备,加强350mhz无线通信覆盖率,大力发展融合通信、聚合通信和5g技术,升级改造现场应急通信系统中lte、mesh等专网音视频基站、智能接入网关等中心关键设备,兼容灾害现场各类采集传输设备,实现音视频资源统一汇聚、共享共用。2022年,州消防救援支队完成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多种卫星便携站和宽窄带自组网设备等核心设备配备,调度指挥网支队级上联带宽不低于200m,大队级和消防救援站上联宽带不低于50m,各消防救援站更换专网调度高清设备。2023年,应用视频感知、智能传感等技术,准确告知、实时汇聚灾害现场人、车、装备等中心要素,全面掌握应急救援总体态势,为指挥决策提供一手灾情信息和精准数据支撑,各消防救援站逐步完成相关卫星通信设备配备,提高断网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2022年底前,升级公网通信设备,满足网络迭代需要。大力发展融合通信技术,按照融合通信系统全国推广建设方案要求,完成全部融合通信系统建设任务。2023年底前,实现语音及图像融合通信,为消防救援站逐步配备卫星便携站,弥补公网信号覆盖弱、音视频无法依托公网传输的不足,利用融合通信装备和卫星通信设备实现音视频互通。

全面打通生命通道。完善城市、乡镇消防车道建设,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结合城市停车场规划,出台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居民优惠停车等政策机制。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压实街道、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每年组织住建、公安、消防、城市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参与物业治理。将消防车通道治理、市政消火栓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工程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创城等工作,发动社区、物业企业开展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劝导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消防能力建设。

第七节  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打造消防宣传教育新格局。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职业培训内容,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建立消防宣传教育联动、检查考评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成“政府统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公益运转”的全新消防宣传教育格局。

建立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与行业部门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在“119”消防宣传月、重大节日和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大力弘扬消防公益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2025年底,全州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7000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

抓实消防宣传教育基础。建立全州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体系,依托城市、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立消防安全宣传科普点,2021年,新建和龙市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2025年底,县(市)级应急消防科普场馆建成率达到100%。各县(市)至少建设一个消防主题公园或一条消防文化街或一个消防文化广场。推广使用消防宣传教育服务平台,加强社区、乡村、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公众消防安全新需求开展精准宣传,全州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低于75%。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实施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消防安全培训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全员培训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建设,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培训课程,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电焊工、电工等特种职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街道乡镇等各级基层政府要加强对网格、村居委等基层治理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能力。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措施,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安保人员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节  深化基础信息支撑

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深度融入“雪亮工程”,纳入城市建设内容统一规划实施,制定“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建设火灾高风险场所监测预警系统,以融合数据为支撑,分级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预测模型,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2021年,基本建成全州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2023年至2025年,依托火灾高风险场所监测预警系统不断完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差异化、精准化监管逐步形成。

信息资源融合共享。依托“雪亮工程”、综治社会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信息采集机制,推动消防业务信息与社会行业信息资源融合共享。2021年,强化消防部门与各行业部门的数据供需对接匹配,构建互联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2022年至2023年,融合共享城市建筑、交通、水源、气象、视频监控数据及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卫健、民政、水利等行业数据,分级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为数据深度应用奠定基础。

推进消防大数据应用。依托“雪亮工程”,以城市消防大数据为支撑,引入知识图谱、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手段,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消防安全态势感知、实时监管与决策支持信息化机制。2021年至2023年,围绕日常巡查、监督抽查、重大安保和专项治理等应用场景,分类建立分析模型,准确分析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履责信息。2024年,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智能化管理,为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消防部门、社会单位及网格员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投诉举报和风险提醒等服务。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工程

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子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作用,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内容,加强对消防工作部署、考核、约谈,每年开展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督导检查。建立州、县(市)两级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人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强化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派驻130名消防文员。依托州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平台,对接州委政法委做好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广,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新机制。

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建设子工程。分类编制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打造2家全州大型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杆单位,打造12家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宗教场所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打造7家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子工程。消防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完成每年度水改、电改、信息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任务。全州消防救援机构每年对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地下空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救援支队和大队每月对本地区火灾形势、风险隐患、问题短板进行研判分析,提升预知预警能力,持续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为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配备专业车辆和现代化、智能化、便携式器材装备,提升监督检查科技信息化能力。

第二节  消防救援专业力量建设工程

建强以中心消防救援站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完善全州6个中心消防救援站建设,按照各站建设方向和装备配备标准,逐年配备器材装备,2022年底前完成达标建设。分别组建1支不少于40人的市(州)级水域救援专业队、1支不少于60人的市(州)级地震救援专业队、1支不少于15人的市(州)级山岳(高空)绳索救援专业队,并同步开展各类专业队伍的专业技能训练。依托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保障分队组建1支不少于12人的市(州)级无人机消防救援中队。

第三节  消防救援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全力培训师资团队,打造1个山岳(高空)绳索救援培训师资团队。打造1个车辆事故救援培训师资团队和危化品事故救援培训师资团队。

第四节  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坚持“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的理念,着力构建消防安全教 育培训指导、督察、考评、监管体系,以做实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做大全媒体中心、做强消防基础教育、做精消防培训为抓手,深耕细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整合社会优势资源,支持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建设,通过社会办学和网络办学等方式,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物业保安队伍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在和龙市建设一个州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州建设6个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州建设10个社区消防科普e站,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单位建立公益性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举办消防公益宣传活动。推广吉林省消防宣传教育平台和手机客户端,构建现代化消防科普教育网络。

第五节  地方消防力量壮大工程

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队伍,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重要补充。适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快速发展,加大灭火和应急救援服务供给。“十四五”期间,全州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不少于5个,力争站均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5人。

第六节  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

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重点配备举高、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高风压排烟、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等消防车辆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便携破拆、搜救定位、轨道运输、通信联络、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

加快专业化装备配备。针对地质灾害配备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全地形运输、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装备,针对水域救援配备专业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等装备,针对山岳救援配备专业防护、搜索定位、远距通信、绳索救援、人员转运等装备。

加强特种救援装备配备。加强洪涝、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重点配备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铲冰除雪、远程投送、应急通信、模块运输等装备。

第七节  战勤物资保障综合支撑工程

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建立应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2021年,采取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外聘人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战勤保障队伍建设;与民航、铁路部门以及大型物流企业,完善应急装备物资配送协作机制。2022年,加强全地形、模块化前送装备配备;逐步完善战勤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配套设施,配齐运输车辆、搬运机械,建设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分库,实现应急物资储备分库不少于1500平方米。2021年开始,逐步配备各类应急装备物资,2023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救援类、山岳救援类、水域救援类、石化火灾救援类、建筑火灾救援类等应急装备物资标准化、模块化储备,提升远程快速机动能力;2023年至2025年,逐步实现完整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第八节  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消防大数据管理系统,汇聚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物联感知等信息,融合共享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及社会单位相关数据资源,逐步实现火灾防控数据广泛汇聚和深度应用,提升大数据建设应用水平。建设火灾高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构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预测模型,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消防安全状况,实时化、智能化监测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分色预警,为消防安全高效监管、精准执法、科学施策提供支撑。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州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将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要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第二节  明确职责任务

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推动《延边州“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审批;各级城市规划委员会要加强对消防队站的动态维护,确保确定的消防站点等选址用地的落实;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对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用地出让手续办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地方消防经费保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地方消防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对地方消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节  加强政策保障

各县(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标准》,并根据现实需要适时调整,建立与经济社会和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专职队员工资、高危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员经费保障标准。要将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纳入本级政府项目库,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重点保障。各地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要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急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专项保障,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员一系列政策保障标准,出台更加具体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优抚优待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建立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和消防职业病防治和保障体系。

第四节  加强考核问效

各级各部门要把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工作任务指标设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州政府将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协调作用,有力有序推进消防经费、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力量等重大事项落实。“十四五”期末,州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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